近日,苏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苏人保开〔2021〕19号)。本年度计划共认定3000名紧缺人才,其中,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300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2700名。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我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5.优秀中小微企业。由各区镇推荐并遴选上报,总量不超过10家。
各企业每年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
三、申报对象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1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企业法人代表不在申报对象范围之内。
四、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http://www.rcsz.gov.cn/ywsb),进入人才计划一网申报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首次申报的,须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填报人员信息。
注意:既往申报过的企业,登录账号不变,默认密码为jqrc123456 ,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须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附件2);
3.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申报范围一)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范围三)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6.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申报范围四)需提供区发改委出具的红头推荐文件;
7.优秀中小微企业(申报范围五)需提供区人社局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附件2)。
注意:以上材料中,1、2必须提供,3、4、5、6、7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上传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申请人须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位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申请人可在“吴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个人参保证明”栏目下载);
5.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自助办税机上打印,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申请人在企业年收入根据其年缴纳个税额推算,原则上需工作满一年(建议拉取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完税证明),未满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总额计算;
6.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须提供在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相关岗位证明;
7.《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人社部门盖章后有效。);
8.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已授权专利证书(排名前三)、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说明。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六、注意事项
1.公示名单请尽量将本年度计划申报人员名单列完整,一旦初审通过,公示名单将不能再更改。
2.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3申请人及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5.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
七、联系方式
1.吴江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63950227;
2.吴江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3982216;
3.苏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联系电话:65811055、65811070、69820113。
附件:
附件1
苏州市2021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附件2
公示材料格式及优秀中小微企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