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担当精神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四)拥有行业认可相关证书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区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根据《2022年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划分,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人岗相适度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简章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同时招聘条件也可以在前程无忧等网站公布。咨询电话:0512-60901053,报名表投递邮箱wjctjthr@163.com,投递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5月27日(报名表格式见附件3)。公司根据职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人岗相适度测评程序。
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报名资料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二)人岗相适度测评。
对照岗位要求分析和评估应聘者情况,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分。根据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人岗相适度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但达到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人岗相适度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
(三)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录用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较高者。
2.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司确定后通知应聘者。面试当日,请应聘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面试成绩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司通知成绩、入职体检或递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疫情防控
1.参加此次面试的所有应聘者,需持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省内外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场参加面试。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48小时期限内尽早进行核酸检测,并取得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加面试。
2.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星号、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面试者应予配合。有不符合要求情况的应聘者,不得入场参加面试。其他具体防疫要求根据苏州发布的最新一期防疫规定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需到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公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录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人员性质为企业工作人员。在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公司讨论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取人岗相适度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后,应聘者须按《入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需提交《放弃申明》。
(二)拟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面议,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参加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公司讨论决定,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成绩相同的取人岗相适度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0900809。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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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