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区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城管队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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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现象;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列的其他要求;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不得报考;

6.与城市管理局及各中队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审核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范围和条件者,均可报名(仅能同时报名单个岗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需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考生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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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时间

2023330日—4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50

4.报名地址

请至汾湖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三楼法务中队办公室(汾湖高新区苏州路98号)现场报名。报考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恕不退回,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审核

按照招聘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开考比例为13。单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达开考比例时,相应削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为止。

2.体能测试

进行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内容如下:

主要为10米×41分钟仰卧起坐/俯卧撑2个课目。体能测试成绩为2个课目成绩相加。

110米×4:满分50分。

男性25岁以下12"226岁以上13"130岁以上14"为合格;女性25岁以下13"226岁以上14"130岁以上15"为合格;合格记30分;每减少0.1秒加1分,直到50分;每增加0.1秒扣1分。

21分钟仰卧起坐/俯卧撑:满分50分。

男性考核俯卧撑,20个为合格;女性考核仰卧起坐,25个为合格;合格记30分,每增加1个加1分,直到50分;每减少1个扣1分。

体能测试隐瞒病史、出现意外情况的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2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岗位总分即面试成绩,总分相同者取体能测试分高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体检、政审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在该岗位面试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后(人员报到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任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参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用管理

1.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续用。录用后按单位同等岗位工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2.未被报名岗位录取的,其他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此次招聘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序(总分相同者取体能测试分高者),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剂。

3.此次招聘面试合格最终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将进入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储备人员库。一年内,当该岗位出现人员短缺时,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此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汾湖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汾湖高新区纪工委进行全过程监督。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不按规定报到作自动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报名咨询电话:0512-63275931

城管局:0512-63135791

汾湖高新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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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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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查看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现象;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不得报考;

6.与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审核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范围和条件者,均可报名(仅能同时报名单个岗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需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报名时间

2023330日—412

4.报名网址

http://foho.jobs.o-hr.com,注册后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审核

按照招聘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开考比例为13。单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达开考比例时,相应削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为止。

2.笔试

01-04岗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05-16岗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3的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总分(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相同者取面试分高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该岗位面试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后(人员报到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任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参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用管理

1.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续用。录用后按单位同等岗位工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2.15-16岗未被报名岗位录取的,当同一招聘部门的其他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此次招聘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序(总分相同者取面试分高者),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剂。

3.此次招聘面试合格最终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将进入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储备人员库。一年内,当该岗位出现人员短缺时,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此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汾湖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汾湖高新区纪工委进行全过程监督。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不按规定报到作自动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报名咨询电话:0512-63275931

投资集团:0512-63135550

城乡发展局:0512-63135111

汾湖高新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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